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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 : 贵州教师招聘考试网 > 新闻资讯 > 教师招聘考试:学校伤害事故处理之学校责任的承担

教师招聘考试:学校伤害事故处理之学校责任的承担

2021-08-24 10:55:09

贵州教师招聘考试网

  在法律法规知识点的考察中,关于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的考查主要集中在事故与责任的承担。其中,学校需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和学校无法律责任的情形考查较多。关于学校是否承担责任,在做题的过程中,有部分知识点比较容易出错。以下是结合历年考题对易出错部分的梳理:

  1.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第九条规定,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,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:……(八)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,学校发现,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,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。

  【例题】

  (单选)某小学生偷偷带了芒果,并与同桌小红分享。班主任看到后明知小红对芒果过敏,却并未及时制止(小明不知道小红对芒果过敏)。小红食用后因严重过敏入院,小红的家长要求赔偿相关费用。下列选项中应承担主要责任的是( )

  A.小明 B.班主任 C.该校校长 D.学校

  【答案】D。本题考查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的相关内容。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第九条规定,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,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:……(八)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,学校发现,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,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。题干中,老师看到后明知小红对芒果过敏,却并未及时制止,导致了不良后果的加重,学校应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。故本题选D。

  选项ABC三项均不符合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故排除,本题选D。

  2.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,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,因提供场地、设备、交通工具、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,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,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  【例题】

  (判断)在某小学六年级正常的教育教学时间内,教师让没有带教科书的一位学生回家取书,而这位同学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。此事故属于学校直接责任事故。( )

  【答案】×。本题考查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的相关内容。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,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,因提供场地、设备、交通工具、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,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,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。题干中,该学生是在回家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,是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事故,对学生造成了直接伤害。但是教师在正常学习时间内让学生回家拿课本,间接造成了事故的发生,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,但不是直接责任。因此,本题说法错误。

  我们可以看到,在做这一类题目的时候,不能主观臆断,而应把握相关法规去确定事故承担者。关于学校应当承担责任的部分,经常容易根据题干错选成老师和班主任,因此对于哪些情形由学校承担或不由学校承担,需要牢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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